常用下载| 常用链接| 校友注册| 网站管理
当前位置: 首页 -> 校友会概况 -> 规章制度 -> 正文

规章制度

中国政法大学校友分会星级评定办法

发布日期:2019-03-25   点击量:   来源:

第一条  为加强校友分会的建设与管理,促进校友分会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科学化、制度化建设,切实发挥校友分会的作用,加强对校友分会的星级考核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对校友分会的考核本着严格标准,注重实绩,定期考核,上下结合,民主公开的原则。

第三条  学校校友总会是校友分会星级考核评定的组织领导机构。

第四条  考核等级及内容。学校校友分会星级标准分为三档,依次为:

(一)三星级校友分会标准

1.硬件标准

(1)有校友分会独立的网站。

(2)有校友信息数据库。

2.软件标准

(1)按期换届,按期召开校友分会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。

(2)加强规章制度,包括:校友分会章程、日常工作制度、会员吸收制度等。

3)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活动。诸如,购买当地政府公益性项目;筹集捐赠支持母校教育事业、扶助新老校友活动;有益于校友联系、交流的学术、非学术类活动等。

(二)四星级校友分会标准

1.硬件标准

(1)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兼职校友会工作人员。

(2)有专门建设的校友分会门户网站。

(3)有入会校友基本信息数据库。

2.软件标准

(1)按期换届,按期召开校友分会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。

(2)执行校友会《章程》,落实校友总会的相关部署。

(3)规章制度较为完善,诸如,校友分会章程、会费收取办法、日常工作制度、档案管理制度、会员吸收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等。

4)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活动。诸如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:购买当地政府公益性项目;筹集捐赠支持母校教育事业、扶助新老校友活动;有益于校友联系、交流的学术、非学术类活动。

(三)五星级校友分会标准

1.硬件标准

(1)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有电脑、传真、电话等办公设备及兼职的校友会工作人员。

(2)有专门建设的校友分会门户网站并不断更新网页内容。

(3)有全体入会校友基本信息数据库,并不断更新和充实。

2.软件标准

(1)按期换届,按期召开校友分会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。

(2)执行校友会《章程》,落实校友总会的相关部署。

(3)每年开展公益活动3次以上: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:购买当地政府公益性项目;筹集捐赠支持母校教育事业、扶助新老友活动;有益于校友联系、交流的学术、非学术类活动

4)各种规章制度完善齐全,包括:校友分会章程、会费收取办法、日常工作制度、档案管理制度、会员吸收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等。

5)创造性地开展校友会工作,形成了自身校友会的特色和文化。

6)校友会工作得到区域内广大校友的认可和好评。

 

第五条  考核时间及程序

(一)每年415日前,各地校友分会以书面形式对照下列标准自行申报,字数不得少于2500字,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。

(二)每年5月初,校友总会通过各校友分会书面申报,网上实际检查,不定省市的校友分会抽查(特别是申报三星级校友分会的),确定各地校友分会的等级。

第六条  考核结果

(一)表彰奖励。在每年校庆期间,对三星级校友分会及确有特色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校友会进行表彰。由校长直接向获奖的校友分会会长(或秘书长)颁发奖牌。学校校友总会网站上专题介绍获奖的校友分会。

(二)告诫。对年度考核达不到星级标准的校友分会,校友总会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告诫,指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。对于连续三年达不到星级标准的校友会,校友总会有权建议提前举行校友分会换届。

第七条  对校友总会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校友分会,可以向校友总会秘书长提出申诉,校友总会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。

第八条  本办法由中国政法大学校友总会负责解释。

第九条  本办法自全国校友会会长、秘书长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。

  

 

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 中国政法大学校友总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友工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72

版权所有: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      京公网安备:110402430029      建设维护:信息化建设办公室

海淀校区: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     昌平校区:102249  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     查号电话:010-58909114

扫一扫关注法大人微信